新昌县人民政府关于金华至宁波至舟山铁路新昌段红线控制范围的通告

2017-02-06 18:36

新政发〔2016〕49号

新建金华至宁波至舟山铁路是列入《浙江省铁路规划》的重大建设项目,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现将金华至宁波至舟山铁路新昌段红线控制范围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红线控制范围:金华至宁波至舟山铁路新昌段用地及其外缘两侧各50米。

二、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红线控制范围内不准抢种新种花木、果树、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如有抢种新种的,一律不予补偿;暂停审批新的房屋建筑及新的工业项目;土地不得流转,如流转一概无效;严禁搭建建筑物、建坟、开挖水塘鱼塘、挖土、取土烧砖、取沙取石及安装各种埋设管道、线路等经营活动,一经发现予以取缔,一律不予补偿。

三、沿线乡镇街道和村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司其职,沿线村民要自觉遵守通告精神,全力支持铁路建设。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举报电话:林业公安:86128760

国土执法大队:86230777

路政大队:12328

新昌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4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

抄送:县委各部门,人大、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团。

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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