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乐清工业园区

一、园区简介
乐清市中心工业园区位于温州模式发祥地之一乐清市。成立于2000年9月,总规划面积为20平方公里,起步区面积4平方公里,是乐清工业经济集聚的中心。
二、区位交通
园区濒临乐清湾,距市政府所在地4公里,“东方电器之都”柳市镇8公里,甬台温高速公路2公里,104国道线2.5公里,七里港区1公里,温州机场40公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雁荡山35公里。
1、水路:在距离乐清市区25公里的半径范围内有七里黄华和温州两大港。七里港区是乐清的“海上门户”,是孙中山先生在《建国方略》中提到的天然良港,边岸线长 14.2公里,可建造万吨级以上泊位36个,主航道水深150多年来恒稳不变,是宁波至厦门之间海岸线上唯一而适中的深水港区。它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成为温州大港的核心,开发前景广阔。
2、陆路:与全国铁路网相连的金华至温州的铁路终点站就在乐清。北京至福州的104国道南北贯穿乐清全境;在建的黑龙江同江至海南三亚沿海高速公路乐清段一期工程——温州大桥和湖雾岭隧道已建成通车,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之中。乐清境内水陆交通干线纵横交错,公路通达各镇乡和村庄。
3、空路:温州机场距乐清仅20多公里,路桥机场也只30公里。
三、园区建设目标
乐清市是中国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城市、全国农村综合实力百强县(市)之一,乐清市委、市政府结合率先实现现代化和加快城市化进程,优化经济投资环境的迫切需求,把中心工业园区定位为:制度创新的先导,产业升级产业集聚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基地,两个文明建设的窗口。 面向21世纪建设乐清经济新的增长点。
中心工业园区的建 设目标是:把园区建设成为现代化的、花园式的、国内一流的工业园区。乐清市政府财政投入基础设施前期配套资金5亿元,委托清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力求高起点定位,高水平规划,高质量建设。
四、工业发展概况
至1997年底,区内已有企业近800家,其中股份公司2家,无区域集团7家,其他集团公司13家。区内企业年产值1亿元以上企业6家,1000万元以上43家,17家企业获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实现工业总产值35亿元,外汇出口约1.5亿美元。
几年来区内经济发展持续稳定,民营经济发展态势良好,特别是正泰集团1997年工业总产值达6.7亿元人民币,出口1502万美元。在区内已规划200来亩的工业园区,总投资约5亿人民币。第一期已获准用49亩。两家股份公司正筹备上市。
五、配套设施完善
七里港:与开发区毗邻,相距5公里,是宁波至厦门之间海岸线上唯一的深水港口,可建万吨级以上泊位36个。已建成万吨级码头1座和三千吨码头10多座。
温州机场 :距开发区25公里,有波音737、麦道82等56条客机航线与全国各大城市通航,并已开通香港澳门航线。
温州电厂:居瓯江北岸,与开发区相距11公里,装机容量达145万千瓦。现有3.5万伏专线向开发区供电。区内还将建造3座11万伏变电所。
柳市项目水厂:是浙江省最大的农村改水项目水厂,日供水最达9万吨 。
北雁荡山、中雁荡山:分别距开发区50公里、8公里,均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年接待中外游客130多万人次。
乐清经济开发区已形成一个综合新区和五个小工业小区,年工业产值达350亿元 。104国道线和规划中的沿海主骨架公路横贯开发区,区内程控电话容量8万门,可与国内各城市及80多个国家和地区直接通话,商业、居住、办公、娱乐等设施齐全。
六、优惠政策
1、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心目的,从开始获得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
2、外商投资能源、交通、港口建设项目,经批准,可减按15%的税率企业所得税。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企业,经营期限在15年心目的,经批准,从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6年至第10年减半征收。
3、外商投资设立生产性企业,凡属技术密集、知识性项目或外商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回收投资时间长的项目,经批准,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外商投资技术先进性企业在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延长3年减半征收。
5、产品出口性企业在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当年出口产值占企业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可继续减半征收。
6、外国投资者将其从外商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兴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技术先进企业,经营期限不少于5年的,可以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于一般性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可以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的40%税款。
7、外商设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采购国产设备,如该类设备属免税目录范围,可全额退还国产设备的增值税。
8、外商投资企业直接承接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免片本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出口产品或加工复出口货物,可享受出口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政策。
9、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征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各进口环节增值税。
10、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含10%)的,经批准,允许再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的应纳所得额。
11、凡进入乐清市中心工业园区内的企业,除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有关规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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