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龙游工业园区

一、产业基础良好
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共引进项目153个,投产企业100个,其中投资亿元以上项目50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111个,形成了特种纸、先进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等主导产业。2010年实现产值47亿元,增长72.8%创税收1.1亿元,增长66.7%。
园区培大育强成效显着。园区广泛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坚持以“主导产业高端化、特色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高新化”为导向,不断完善了特种纸、纺织服装、机械电子等产业发展规划,极力打造全国特种纸产业基地。园区加强与宁波江北、北仑产业合作,加快中小企业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园建设,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加快了科研平台建设,建有凯丰、华邦等研发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园区内造纸及深加工企业24家,其中已投产企业11家,涉及50多个产品品种,覆盖卷烟辅料、医用、印刷等多个领域。
2011年是龙游工业园区“十二五”开局起步年,园区将全面贯彻县委九届十三次会议和县政府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 “以发展促转型、以实干创新业”工作基调,围绕“两年求突破、五年争跨越”要求,依托区位优势和要素资源优势,做好3.5平方公里衢州省级新兴产业集聚区规划,对接省物产集团物流规划,编制好产业新城发展规划,着力引进大、好、高项目,加快开放创新步伐,培育做大主导产业,提升改造传统产业,着力打造 “绿色园区、科技园区、和谐园区、实力园区”。
二、区位交通优势
龙游县地处浙江省金(华)衢(州)盆地中部,东连金华,南邻遂昌,西接衢江区,北靠建德、兰溪。龙游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浙赣电气化铁路、320国道、46省道、50省道、杭金衢高速及正在建设的杭新景高速龙游连接线、龙丽高速公路纵横交错,西距衢州民航机场仅30公里,是浙江东、中部地区连接江西、安徽、福建三省的重要通道。项目选址位于龙游县城建成区以西,龙丽高速以东,46省道北侧地块,面积179.63亩。
浙江龙游工业园区交通便捷。兼具海陆空立体交通优势,500吨级的内河水运航道及衢江龙游港口,正在开工建设,计划2012年建成通航;境内有三条高速公路,其中杭金衢、杭新景两个高速出入口就设在园区,另有46省道、50省道,属于杭州一个半小时经济圈内,到宁波港口3个小时;龙游站是全国两条东西大动脉之一沪昆铁路上的重要停靠站,分客运站和货运站,时速达350公里/小时的电气化铁路杭长线动车组也停靠龙游;距杭州萧山国际机场160公里、义乌民航机场80公里、衢州民航机场30公里。
三、配套设施完善
浙江龙游工业园区要素配套齐全。龙游属钱塘江上游,水清质好,园区内建有两条供水系统,生活用水由城区承接过来,水价1.55元/吨(含污水处理费0.45元/吨)。园区内建有日供水能力5万吨的工业水厂,水价是较为低廉的直供成本价0.80元/吨。电力资源充足,园区内建有110KV和220KV的两个变电所,可为入园企业提供良好的用电保障。园区实行集中供热供汽,建有浙江龙游恒盛热力有限公司和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供热管道已基本覆盖整个园区,达到供热能力300吨/小时,有力保障造纸行业用热需求。园区日处理4万吨污水能力的污水处理厂已于2010年底正式投产。园区土地资源丰富,2010年新征丘陵缓坡4328亩,已形成熟地3000多亩,可满足企业用地需求。
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园区自创建以来已投入7亿多元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内道路、水、电、通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交通物流、医院学校、餐饮宾馆、文化娱乐生活场所等设施配套完善,园区硬实力显着增强,要素资源聚集度和共享度较高,综合竞争力强。
四、优惠政策
龙游是浙江省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已被国务院划入长三角发展区域和海峡两岸协作区,被省政府划入金衢丽产业带和浙中城市群区域。
上级扶持浙江省委省政府把推进欠发达地区发展作为重点战略,作为全省经济新的增长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实现全面小康建设的重要抓手。因此,龙游享受省级多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优惠扶持和倾斜政策。龙游与杭州、宁波等地区签订了资源与产业合作协议,来自这些地区的投资项目可享受两地政府特殊的扶持政策。
地价优惠政策:在龙游“一区二块”范围内工业用地受让使用年限50年。工业园区、城南工业区主导产业14万元/亩、一般产业16万元/亩,湖镇工业区分别为11万元/亩和13万元/亩,区外地块(生地)8万元/亩,进行公开挂牌出让。对县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或投资额特别巨大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实行“一事一议”。
财政扶持政策:凡区内新办规模工业企业从土地招拍挂之日十个月后,其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属县级所得部分,前五年减半奖励给企业;对鼓励发展的特种纸及深加工、先进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等主导产业项目及高新技术新兴产业项目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县级所得部分,前三年全额奖励给企业,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奖励给企业。
凡浙江龙游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工业项目建设中的各类非税缴费一律按下限的50%收取。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选择合适地块建立总部经济区,对年销售额5亿元以上企业,其总部从外地迁入县内的,相应政策实行“一事一议”。
鼓励浙江龙游工业园区企业建设多层厂房,对建设三层以上厂房的,二层及以上部分免收建设规费。在园区规划范围内,建设三层及以上标准厂房,五年内出租收入缴纳营业税属县级所得部分减半奖励给出租方。
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培育扶持中小(成长型)企业加快发展。对符合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年净入库税收100万元以上企业,按照企业规模和税收增长幅度,开展年度明星企业评选,确定三星至五星标准。对入选企业近三年最高应税额为基础,新增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属县级所得部分,根据星级标准分别给予30%、40%、50%的奖励。
建立科技孵化园,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扶持科技型企业入园孵化,为中小型企业和创业者进行科技创业、科技开发等提供支持。对企业上市、兼并重组、品牌获得、技术改造、科技成果转化、节能减排等方面,都设有相当的奖励金额。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8-6016
  • 产业扶持政策
  • 企业投资政策
  • 土地厂房政策
  • 其他相关咨询
  • 已为您免费生成了个人网上空间
    快去查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