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4+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2020年实施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0-03-27 10:00

一、制定背景

我省从2018年开始实施投资新政,“4+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是重要抓手之一。“4”是指交通投资、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投资、高新技术与产业投资、民间项目投资,要求年度投资增速达到10%;“1”是指省市县长项目工程,要求落地率达到50%。今年是投资新政第三年,在对前两年实施情况总结基础上,结合实际,将“生态环境和公共设施投资”优化调整为“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投资”,增加了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建设、防灾减灾工程等内容。

二、主要内容

2020年,共安排实施“4+1”重大项目712个,比去年增加13个,项目数增长1.9%,年度计划投资8155亿元,比去年增加1025亿元,计划投资额增加14.4%。三大工程包中,安排交通重大项目133个,年度计划投资2458亿元;生态环保、城市更新和水利设施重大项目119个,年度计划投资2455亿元;高新技术与产业重大项目460个,年度计划投资3242亿元。上述三大工程包中,民间投资重大项目475个,年度计划投资4000亿元。

(一)在项目安排上,突出以重大项目引导高质量发展。

一是抓实重大战略落地。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安排197个重大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占总盘子的24.5%。围绕“四大”建设,分别安排“大湾区”“大花园”“大通道”“大都市区”建设重大项目年度计划投资占比为49.1%、23.1%、21.3%和34.6%,全力发挥重大项目对落实重大战略部署的支撑作用。

二是抓好大项目示范。发挥大项目示范和产业链效应,新增总投资100亿、50亿、20亿以上的单体项目分别为19个、60个、161个,大项目占新增单体项目数近六成(59.6%),总投资占新增单体项目总投资近七成(68.7%)。

三是抓牢补短板投资。针对去年“利奇马”台风和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所暴露出来的短板,“4+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把公共卫生、防灾减灾、铁路等补短板投资作为重点考虑。安排公共卫生、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类重大项目40个,年度计划投资71亿元;其中新增项目27个,占比达到68%。考虑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对各地、各部门新谋划推进的医疗卫生事业重大项目,考虑在“4+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动态调整中予以增补。安排水利等防灾减灾项目6个,计划投资268亿元,重点推进海塘安澜千亿工程,新开工海塘建设150公里。安排铁路和轨道交通重大项目48个,年度计划投资1449亿元,比上年增加31.5%,重点推进杭绍台、杭衢铁路、杭温铁路等重大项目。

四是抓出产业项目活力。为引导各方聚焦高端制造业投资,安排产业类重大项目共460个,年度计划投资3242亿元。其中,新增单体项目194个,年度计划投资547亿元。以产业类重大项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编制数字经济、生命健康、高端装备、文化旅游、能源环保、技术改造等“六个千亿”产业投资工程,确保我省制造业投资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五是抓紧“四个一批”推进。项目管理按“前期谋划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续建实施一批、建成投产一批”滚动推进、动态调整。安排前期谋划项目41个,意向总投资6757亿元;开工建设项目135个,年度计划投资1192亿元;续建实施项目414个,年度计划投资5537亿元;建成投产项目122个,年度计划投资1307亿元。

(二)保障措施上,突出以重大项目加快实物量形成。

一是强化落实攻坚。“4+1”重大项目建设计划执行情况是全省扩大有效投资考核和省政府督查激励重要内容,也是省争先创新行动投资专班推进指数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4+1”重大项目监测,把计划分解到季、落实到月、具体到项目、逐个落实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尤其是2020年上半年,要重点抓项目进度,努力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开展“4+1”重大项目攻坚,采取“担当榜”“亮红灯”“蜗牛项目”等办法,在全省形成“抓大项目、大抓项目”的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协调服务。深入开展“4+1”重大项目“三服务”活动,强化省市县三级重大项目月度协调例会制度作用,依托三级投资专班,及时研究协调项目推进中存在的融资、项目审批、征地拆迁、市政配套设施等问题。建立重大项目绿色审批通道。对急需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可依规容缺受理,优先审批。

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加强重大项目融资保障。国开行浙江省分行和省发展改革委建立的500亿补短板稳投资应急专项,优先支持续建和2020年上半年能开工的重大项目。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优先安排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提高专项债券可用于资金本的比例。坚持土地跟着项目走,统筹重大项目土地保障。对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重大基础设施类项目,实行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核销制;对列入2019年重大产业项目库且用地报批条件成熟的项目,可提前预支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推动项目加快落地。坚持用能跟着项目走,统筹重大项目能源保障。计划腾出指标700万吨标准煤的能耗指标用于重大项目,优先保障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低于0.6吨标准煤/万元的重大产业类项目。建立用能与省重大产业计划联动机制,建立数字浙江基础设施项目省级用能统筹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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