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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绍兴市建设工程领域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7-02-21 16:18

各区、县建设局、建管局,各有关建设单位:

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领域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贯彻落实《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运输行为的意见》精神,依据市治超办《绍兴市工程建设重点领域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监管实施办法》要求,现将《绍兴市建设工程领域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监管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绍兴市建设工程领域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监管实施意见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9日

抄送:市治超办

:绍市建设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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