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鼓励先进,营造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市服务业发展,根据《2016年绍兴市服务业发展工作考核办法》规定,通过综合考评,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2016年度绍兴市服务业发展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嵊州市人民政府、柯桥区人民政府。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和广大服务业企业要按照“建设生态绍兴、共享品质生活”要求,
奋发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推进我市服务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日
:绍政办发〔2017〕3号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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